|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90
发表时间:2025-06-06 17:17 汉建协字[2025]05号 我市境内的建筑企业及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汉备案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及相关企业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升我市建筑企业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树立我市建筑业及相关企业标杆和标杆人物,激发全市建筑和相关企业员工工作热情,推动全市建筑业和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协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汉中市建筑业及建筑设计、监理、地勘、建筑材料、检测、造价咨询、建筑租赁、劳务、古建、园林绿化、电力、矿山及水利等相关企业先进企业及优秀造价咨询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的建筑企业及外地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在汉备案的分支机构和建筑设计、监理、地勘、建筑材料、检测、造价咨询机构、建筑设备租赁、劳务、古建、园林绿化、电力、矿山及水利等企业,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企业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誉;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以202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施工的工程实现优质、低耗、安全、文明,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体系;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坚持绿色施工,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近两年内,建筑企业总产值:国营企业10亿元/年(含10亿元/年)以上,民营企业5000万元/年(含5000万元/年)以上;上交税金:国营企业1500万元/年(含1500万元/年)以上,民营企业150万元/年(含150万元/年)以上; 5.近两年内,相关企业总产值:国营企业2000万元/年(含2000万元/年)以上,民营企业1000万元/年(含1000万元/年) 以上;上交税金:国营企业80万元/年(含80万元/年)以上,民营企业40万元/年(含40万元/年)以上; 6.工程创优及文明工地建设:近三年内建筑企业至少获得1项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和1项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相关企业近三年内参与的施工项目至少获得1项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或文明工地称号; 7.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未纳入社会失信黑名单、未拖欠农民工工资。 8、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减排责任,推广使用建筑业10 项新技术和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积极应用智能建造、信息化等建造手段,推行“碳中和、碳达标”等绿色施工理念。 (二)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申报条件 1.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2.近三年累计完成造价咨询项目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1亿)以上; 3.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占比不低于30%; 4.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 5.近三年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行业奖项1项(含1项)以上; 6.提交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完税证明; 7.提供不少于2个(含2个)典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三)优秀企业家申报条件 1. 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做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担当;具有企业家精神,对企业经营战略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懂施工,善经营,会管理,企业稳步发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2.锐意创新,真抓实干,有较强的改革开拓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企业改制、制度创新中成绩突出; 3.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团结共事,在班子中有较高的威望; 4.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有爱心,善担当;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副职领导,并在企业连续任职满2年以上的正职领导或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副职领导; 6.两年内申报人所在企业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优秀总工程师申报条件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组织完成企业科技进步、质量管理目标,成绩显著; 2.为本企业在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担任总工(副总工)职务3年以上;2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3.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筑企业2年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2项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4项以上;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工法、专利、优秀QC小组成果和BIM应用大赛等奖项总量6项以上;相关企业参与的工程建设项目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市级文明工地1项; 4. 严格执行建筑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有效解决施工技术难题; 5. 所在企业2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住建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五)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坚持一线施工,在项目管理中成绩突出; 2.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发的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资证证书; 3.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在施工中能加强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所承建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且至少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相关企业项目经理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目前仍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所参与的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且至少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一项工程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 4.近三年内,所承建工程建设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5.项目管理体系健全,注重成本核算,经济效益明显; 6.在工程建设信息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办法 (一)县(区)管理的建筑及相关企业,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二)市直以上建筑及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交通、水利等建筑及相关企业,由交通、水利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建筑业协会; 四、填报资料及要求 (一)先进企业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3.业绩材料(不少于1200字,主要反映近两年内企业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5.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6.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劳动监察大队出具); 7.企业近两年的主要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造价咨询企业 1.目录; 2.《汉中市先进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0); 3.业绩材料(不少于1500字,主要反映近两年内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成果或创新案例);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5.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证明(由造价办出具);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三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优秀企业家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 3.申报人业绩材料(1000字以内,业绩内容富有改革创新特色,业绩真实突出);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5. 所在企业任职文件复印件; 6. 企业和个人所获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7. 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四)优秀总工程师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3); 3.申报人业绩材料(1000字以内,业绩内容富有改革创新特色,业绩真实突出); 4.近三年内解决企业施工技术难题的证明材料(企业出具); 5.近三年来企业创优夺杯、科技创新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 6.所在企业任职文件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7.企业和个人所获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 1.目录; 2.《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3);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4.申报人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5.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命文件复印件; 6.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一般及其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证明(县(区)主管局或质量监督站提供); 7. 代表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8. 三年内所获工程和个人奖项证书(优质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文明工地、绿色施工,新技术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工法、专利、QC成果)奖(注明奖项名称、颁发单位、获得时间)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业绩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所有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六、评选办法 (一)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由汉中市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一先四优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对申报材料逐个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者,依次入选; (二)企业管理“一先四优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在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与通报表彰。 (三)获得“一先四优秀”奖的企业及个人,可推荐参评省上及国家的相关评选活动。 七、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应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汉中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八、其他 汉中市建筑业及相关企业先进企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申报表在汉中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曾勇君 (15929596432) 张 奇(13038460655) 电 话:0916-2247646 邮 箱:1747104232@qq.com 协会网址:https://www.hzsjzyxh.org.cn 附 件: 1.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2.汉中市优秀造价咨询机构申报表 3.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4.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 5.汉中市建筑业(相关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汉中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6月6日 |